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猪皮制革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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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1日 (星期日)

  • 当前之前 10:042024年1月21日 (日) 10:04王志伟 讨论 贡献 821字节 +821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2月24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猪皮制革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  晋国税流发〔1995〕22号  1995年2月24日  执行 =正文=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号《关于对部分猪皮制革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