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修订历史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差异选择:选中要对比的版本的单选按钮,按Enter键或下方的按钮。
说明:(当前)=与最后版本之间的差异,(之前)=与上一版本之间的差异,=小编辑。

2025年8月20日 (星期三)

  • 当前之前 15:382025年8月20日 (三) 15:38王志伟 讨论 贡献 569字节 +569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19年1月19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  沪府规〔2019〕5号  2019年1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等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原值减除比例调整为百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