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司法机关对当事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侦查之后刑事判决之前,税务机关又以同一事实以偷税为由对同一当事人能否作出行政处罚问题的答复:修订历史
查看该页面的日志
(
查看滥用日志
)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筛选修订版本
展开
折叠
截止日:
标签
过滤器:
wikieditor(隐藏的标签)
可视化编辑:已切换
已被回退
手工回退
替换
清空
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显示版本
差异选择:选中要对比的版本的单选按钮,按Enter键或下方的按钮。
说明:
(当前)
=与最后版本之间的差异,
(之前)
=与上一版本之间的差异,
小
=小编辑。
2026年1月14日 (星期三)
当前
之前
14:04
2026年1月14日 (三) 14:04
王志伟
讨论
贡献
1,371字节
+1,371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08年9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司法机关对当事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侦查之后刑事判决之前,税务机关又以同一事实以偷税为由对同一当事人能否作出行政处罚问题的答复 〔2008〕行他字第1号 2008 年9月19日 执行 =正文=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枣庄永帮橡胶有限公司诉山东省枣庄市国家税…”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平台产品
基础法规
财税桌面
平台产品
分类应用
慧税研究院
研究员
编辑
工程师
平台建设
词条编辑
数学公式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Atom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