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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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4日 (星期四)

  • 当前之前 07:052023年12月14日 (四) 07:05王志伟 讨论 贡献 687字节 +687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7月9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  晋税外发〔1994〕34号  1994年7月9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8号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转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