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修订历史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差异选择:选中要对比的版本的单选按钮,按Enter键或下方的按钮。
说明:(当前)=与最后版本之间的差异,(之前)=与上一版本之间的差异,=小编辑。

2024年2月16日 (星期五)

  • 当前之前 16:222024年2月16日 (五) 16:22王志伟 讨论 贡献 714字节 +714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6月22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5〕43号  1995年6月22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税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8号《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