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大案件的通报的通知: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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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7日 (星期六)

  • 当前之前 02:322024年2月17日 (六) 02:32王志伟 讨论 贡献 1,121字节 +1,121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7月12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大案件的通报的通知  晋国税征发〔1995〕35号  1995年7月12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大案件的通报(国税发〔1995〕74号)转发给你们,各地接文后,   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