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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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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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之前 23:572025年11月28日 (五) 23:57王志伟 讨论 贡献 1,615字节 +1,615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2018年7月5日  施行 =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个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