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中等专业教育学校器材装备计划项目在华采购物资(第三期)免征增值税的通知:修订历史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差异选择:选中要对比的版本的单选按钮,按Enter键或下方的按钮。
说明:(当前)=与最后版本之间的差异,(之前)=与上一版本之间的差异,=小编辑。

2025年2月5日 (星期三)

  • 当前之前 13:312025年2月5日 (三) 13:31王志伟 讨论 贡献 1,557字节 −47 无编辑摘要
  • 当前之前 12:002025年2月5日 (三) 12:00王志伟 讨论 贡献 1,604字节 +1,604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04年5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中等专业教育学校器材装备计划项目在华采购物资(第三期)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4〕555号  2004年5月12日  执行 =正文= 北京、天津、上海、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