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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征免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的通知: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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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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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2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征免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的通知 国税发〔1994〕28号 1994年2月15日 执行 2008年1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国税发〔2008〕8号 2008年1月17日 废止 =正文= 近接一些省、市税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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