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3):修订历史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差异选择:选中要对比的版本的单选按钮,按Enter键或下方的按钮。
说明:(当前)=与最后版本之间的差异,(之前)=与上一版本之间的差异,=小编辑。

2023年8月21日 (星期一)

  • 当前之前 13:592023年8月21日 (一) 13:59王志伟 讨论 贡献 26,219字节 +26,219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3年7月20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3年第764号  2023年7月20日  施行 =正文=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center>'''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center>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