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首页
随机
登录
设置
关于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
免责声明
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
搜索
查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标准等出版物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源代码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标准等出版物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03年12月3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标准等出版物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39号 2003年1月1日 执行 2006年12月5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53号 2006年1月1日 废止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经研究,现对技术标准等出版物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出版的使用统一书号的各类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出版物(包括合订本、单行本以及使用标准书号的电子出版物),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8号)的规定,享受科技图书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 本通知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wiki置底}} [[Category:2003|废]]
本页使用的模板:
模板:Wiki置底
(
查看源代码
)
模板:Wiki置顶
(
查看源代码
)
返回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标准等出版物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