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提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的函”的源代码
←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提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的函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18年1月12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提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的函 环办政法函〔2018〕67号 2018年1月12日 执行 2021年10月25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通知 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 2021年10月25日 废止 =正文=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林业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办公厅(室):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关于“修订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推动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的有关要求,我部在《[[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提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函|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基础上,继续组织研究提出了一批新的名录,形成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包括: 一、“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 二、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2017年版)。 现提供给你们,供制定和调整有关产业、税收、贸易、信贷等政策时参考。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 靳晗,吴嗣骏 电话:(010)66556951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nhXz-faNYihI-8a2JT1WYg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 提取码:3t3h {{wiki置底}} [[Category:2018|废]]
本页使用的模板:
模板:Wiki置底
(
查看源代码
)
模板:Wiki置顶
(
查看源代码
)
返回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提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的函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平台产品
基础法规
财税桌面
平台产品
分类应用
慧税研究院
研究员
编辑
工程师
平台建设
词条编辑
数学公式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