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度合并纳税范围的通知”的源代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度合并纳税范围的通知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历史沿革= 2008年1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度合并纳税范围的通知 国税函〔2008〕26号 2008年1月10日 执行 =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现将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调整合并纳税范围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1〕13号 )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纳税范围的通知]]》( 国税函〔2007〕19号)规定,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度按调整后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附后),继续实行合并纳税政策。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由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附件: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调整后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Category:2008|1]][[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
返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度合并纳税范围的通知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平台产品
基础法规
财税桌面
平台产品
分类应用
慧税研究院
研究员
编辑
工程师
平台建设
词条编辑
数学公式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