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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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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18年5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8〕62号 2018年5月28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好运用税收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工作,现就加强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工作站位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面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人民福祉和国家长治久安。为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便于纳税人、贫困群众、扶贫工作者乃至全社会充分知晓脱贫攻坚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总局汇编了《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政策指引》),已经在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发布。 各级税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和发挥税收政策在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贫困地区基础产业发展、鼓励贫困地区创业就业、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及引导社会力量向贫困地区捐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与各项扶贫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二、加强学习培训,确保应知尽知 《政策指引》涵盖产业类、区域类、特定对象类等各个方面政策,分门别类列出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各级税务机关要对政策内容和相关办税流程进行全面学习,着重结合本地区扶贫重点、区域特点、产业结构,有针对性地组织落实。税务系统扶贫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带头学懂学透《政策指引》,帮助扶贫地区群众和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大宣传辅导,确保应享尽享 各级税务机关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税务机关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媒介渠道,加强对脱贫攻坚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加强与当地党政部门沟通,建立交流合作机制,拓宽政策宣传途径。将政策贯彻落实深入到具体扶贫工作中,与群众生活和生产活动有机结合,使税收政策在扶贫项目推进中精准对接、灵活运用。 四、强化执行评估,及时反馈情况 各级税务机关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调查研究,随时收集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建议,重视部门间信息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回应、答疑解惑。对政策执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反馈,确保税收政策落地见效,更好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引导作用。 [[Category:2018|5]][[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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