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首页
随机
登录
设置
关于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
免责声明
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
搜索
查看“国家税务局关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的源代码
←
国家税务局关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89年7月15日 国家税务局关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89〕国税地字第77号 1989年7月15日 执行 2022年6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2022年7月1日 废止 =正文= 河南省税务局: 你局豫税地〔1989〕41号文收悉。经研究认为: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应照章贴花。 {{wiki置底}} [[Category:1989|废]]
本页使用的模板:
模板:Wiki置底
(
查看源代码
)
模板:Wiki置顶
(
查看源代码
)
返回
国家税务局关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