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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预拨2018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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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18年4月18日 财政部关于预拨2018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 财预〔2018〕57号 2018年4月18日 执行 =正文=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现将2018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不含列均衡性转移支付项下单独设立办法分配的项目)预拨你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 请你们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及时将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下达地方,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支出需求,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对市县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及分配结果于2018年6月30日前上报我部。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9OBJiDfbY-TxM5Me2gpuEQ 2018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预拨分配表] [[Category:2018|4]][[Category: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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