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埃及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源代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埃及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历史沿革= 2003年2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埃及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3〕45号 2003年2月19日 执行 =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埃及航空公司开通开罗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线的通知》(民航运函〔2002〕991号)转发给你们。对其通航所涉及的税收问题,请按照中埃两国政府于1997年8月13日在开罗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关于埃及航空公司开通开罗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线的通知 <center>'''关于埃及航空公司开通开罗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线的通知'''</center> <center>民航运函〔2002〕991号</center> 民航华北管理局: 根据中、埃(及)两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及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埃及航空公司(Egypt Air)将于2003年1月28日起开通开罗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线。具体计划如下: 一、航班号:MS 868/869 二、机 型:A340或B777 三、班 期:周二、五 四、航 线:开罗—北京—开罗 具体航路及时刻以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批复为准。请各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做好飞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Category:2003|2]][[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阿拉伯埃及共和国]]
返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埃及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平台产品
基础法规
财税桌面
平台产品
分类应用
慧税研究院
研究员
编辑
工程师
平台建设
词条编辑
数学公式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