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源代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03年4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3〕374号 2003年4月25日 执行 =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航空公司开通阿拉木图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线的通知》(民航际函〔2003〕241号)转发给你们。由于中哈两国政府于2001年9月12日在阿斯塔纳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尚未生效,对其通航所涉及的有关税收问题,请按照1993年10月18日签署并生效的中哈民用航空协定及我国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航空公司开通阿拉木图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线的通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航空公司开通阿拉木图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线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航空公司开通阿拉木图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线的通知== <center>民航际函〔2003〕241号</center> 民航华北管理局: 根据中、哈两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会谈纪要以及谅解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航空公司(Air-astana)将于2003年4月29日开通阿拉木图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线。现将航班具体计划通知如下: 航班号:4L887/888 机 型: B737 班 期:周二、六 航 线:阿拉木图——北京——阿拉木图 具体航路及时刻以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批复为准。请各相关单位予以协助,做好飞行前的各项准备。 {{wiki置底}} [[Category:2003|4]][[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本页使用的模板:
模板:Wiki置底
(
查看源代码
)
模板:Wiki置顶
(
查看源代码
)
返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平台产品
基础法规
财税桌面
平台产品
分类应用
慧税研究院
研究员
编辑
工程师
平台建设
词条编辑
数学公式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