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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第二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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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05年11月18日 财政部关于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用地征免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1098号 2005年1月1日 执行 2017年6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2号 2017年7月31日 废止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车辆购置税《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第二册)》印发给你们,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第二册) [[Category:2005|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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