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的通告”的源代码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的通告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19年10月31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的通告 人社部函﹝2019﹞152号 2019年10月31日 执行 =正文=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等相关规定,近期我部组织专家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有效期满并提出延续申请的机构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分行业按拼音排序)。 一、延续5家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资格: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延续9家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资格: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延续4家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资格: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延续5家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wiki置底}} [[Category:2019|O]][[Category: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Category:企业年金]]
本页使用的模板:
模板:Wiki置底
(
查看源代码
)
模板:Wiki置顶
(
查看源代码
)
返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的通告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平台产品
基础法规
财税桌面
平台产品
分类应用
慧税研究院
研究员
编辑
工程师
平台建设
词条编辑
数学公式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