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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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第4项中“对资产公司成立时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资产公司收购、承接和处置不良资产,免征购销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的印花税”的政策继续执行
第三条第4项中“对资产公司成立时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资产公司收购、承接和处置不良资产,免征购销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的印花税”的政策继续执行
2026年1月30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2026年1月1日  施行
增值税优惠政策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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