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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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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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0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地〔2006〕456号  2006年12月1日  执行
2006年11月10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地〔2006〕456号  2006年12月1日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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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通知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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