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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 =历史沿革= | ||
1995年12月19日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通字〔1995〕91号 1996年7月1日 执行 | 1995年12月19日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通字〔1995〕91号 1996年7月1日 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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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登记卡由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 常住人口登记卡由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 ||
[[Category:1995|D]][[Category:公安部]] | {{wiki置底}} | ||
[[Category:1995|D]][[Category:公安部]][[Category: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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