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组织涉税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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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税务局: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27号,以下简称27号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件)和《关于明确山西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税〔2023〕12号),做好我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涉税资格确认工作,现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27号,以下简称27号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件)和《[[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山西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明确山西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税〔2023〕12号),做好我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涉税资格确认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
  一、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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