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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4年6月27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24〕37号 2024年1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晋各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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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行: | 第10行: | ||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 ||
从2024年1月1日起,对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 |||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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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24|6]][[Category: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Category:2024|6]][[Category: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category: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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