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 部分条款废止 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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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服务的中介机构资格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4.08.19 || 皖国税函〔2004〕341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宣布继续执行
| 6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服务的中介机构资格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4.08.19 || 皖国税函〔2004〕341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宣布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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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征管约谈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4.09.06 皖地税函〔2004〕424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 7 || 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征管约谈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4.09.06 || 皖地税函〔2004〕424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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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批复 || 2004.12.14 || 皖地税函〔2004〕563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宣布继续执行
| 8 ||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批复 || 2004.12.14 || 皖地税函〔2004〕563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宣布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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