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05年5月26日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建住房电〔2005〕33号  2005年5月26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产局、规划局(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建委(房地产局、规划…”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05年5月26日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建住房电〔2005〕33号  2005年5月26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产局、规划局(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建委(房地产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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