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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 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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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 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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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03年7月31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 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3〕21号 2001年3月8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经贸委: 现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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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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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03年7月31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 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3〕21号 2001年3月8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经贸委: 现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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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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