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花椒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3号 2011年7月1日 施行
现将花椒油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公告如下:
花椒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