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
历史沿革
2014年9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 税总发〔2014〕109号 2014年12月31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4〕98号)要求,为支撑规范施行需要,税务总局新增并修订了部分在用的表证单书。
本次修订的表证单书共涉及发票管理、纳税申报、减免税备案等27张表。考虑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填报工作量大,部分条件有限的地区最迟于2014年12月31日前启用,其他表证单书与《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同步启用。
现将修订后的表证单书印发给你单位,请按照税务总局下发的规范施行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认真做好相应任务落实,各表证单书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附件:
3、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6、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7、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8、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9、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提取码: vc59
10、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提取码: u48k
1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12、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
13、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船舶)
14、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
15、烟叶税纳税申报表
16、烟叶收购情况表
17、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19、契税纳税申报表
21、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22、发票领用簿
23、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24、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印制表
2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
27、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