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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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21年11月10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0号  2021年11月10日  施行

正文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为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

  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