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页面链接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已显示16项。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修改和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