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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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4年8月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233号  2024年8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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