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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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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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20号  2008年2月20日  执行
2008年2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20号  2008年2月20日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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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加强上述政策衔接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导扣缴义务人正确理解政策精神,切实做好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三、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加强上述政策衔接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导扣缴义务人正确理解政策精神,切实做好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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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08|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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