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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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5%。
  (三)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5%。


  二、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同时废止。
  二、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同时废止。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019年三季度(9月份)预缴申报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019年三季度(9月份)预缴申报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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