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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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17年9月22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市〔2017〕214号  2017年10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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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Rqat0VBts1LCWKq_-PnPJg?pwd=qbeg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提取码:qb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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