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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 |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 ||
2.通过普通程序注销登记和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登记注意事项,分别参照“【4】合伙企业通过普通程序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5】合伙企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关内容。 | 2.通过普通程序注销登记和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登记注意事项,分别参照“【4】合伙企业通过普通程序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5】合伙企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关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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