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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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通过普通程序注销登记和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登记注意事项,分别参照“【4】合伙企业通过普通程序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5】合伙企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关内容。
  2.通过普通程序注销登记和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登记注意事项,分别参照“【4】合伙企业通过普通程序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5】合伙企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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