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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 =历史沿革= | ||
2013年10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 2014年1月1日 施行 | 2013年10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 2014年1月1日 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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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 废止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 ||
2026年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 2026年1月1日 废止 | |||
=正文= | =正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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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以企业申报退(免)税的日期为准。 | 《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以企业申报退(免)税的日期为准。 | ||
[[Category:2013| | [[Category:2013|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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