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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发展。 |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发展。 | ||
(二)基本原则 | |||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以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为依据,搞活内部分配,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 |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以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为依据,搞活内部分配,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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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仍按原资金渠道筹措发放,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财政负担。各级财政要强化责任,加强经费统筹力度,对财力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转移支付补助。对收入水平低、资金较为困难的事业单位,经审核后,给予适当定额补助,单位包干使用。 | (一)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仍按原资金渠道筹措发放,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财政负担。各级财政要强化责任,加强经费统筹力度,对财力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转移支付补助。对收入水平低、资金较为困难的事业单位,经审核后,给予适当定额补助,单位包干使用。 | ||
(二)各单位必须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 (二)各单位必须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48号)的规定设立绩效工资会计科目,用于核算本单位发放的绩效工资,其他科目一律不准再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 ||
八、组织实施 | 八、组织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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