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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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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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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5年12月25日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56号 2026年1月1日 施行 =正文=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决定对《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实施电子数据联…”
2025年12月31日 (三) 07:11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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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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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5年12月25日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56号 2026年1月1日 施行 =正文=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决定对《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实施电子数据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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