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优化完善残疾、孤老和烈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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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4年1月23日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优化完善残疾、孤老和烈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辽财税〔2024〕28号  2024年1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市财政局、税务局,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对本省残疾、孤老…”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4年1月23日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优化完善残疾、孤老和烈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辽财税〔2024〕28号  2024年1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市财政局、税务局,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对本省残疾、孤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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