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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2号 2014年4月1日 施行 | 2014年2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2号 2014年4月1日 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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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是否属于农机问题,我们征求了农业部意见,农业部回函:农用挖掘机型式和相关参数如满足《农用挖掘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NY/T1774-2009)要求,则属于农业机械。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属于农机。根据农业部回函,我局印发该公告,明确符合要求的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属于农机,适用13%增值税税率。 | 对于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是否属于农机问题,我们征求了农业部意见,农业部回函:农用挖掘机型式和相关参数如满足《农用挖掘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NY/T1774-2009)要求,则属于农业机械。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属于农机。根据农业部回函,我局印发该公告,明确符合要求的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属于农机,适用13%增值税税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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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14|2]][[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一般计税13%缴纳增值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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