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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2年5月7日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公告(暂定名)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5号  2022年5月7日  施行  =正文=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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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关于“定期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的要求,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导向,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海关总署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在2018年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基础上,编制了《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22年版),现予以发布。  |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关于“定期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的要求,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导向,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海关总署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在2018年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基础上,编制了《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22年版),现予以发布。  | ||
  2018年发布的《[[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公告|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同时废止。  | |||
<center>'''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22年版)'''</center>  | <center>'''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22年版)'''</cente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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