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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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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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额 × 10% - (期初库存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月末库存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10%
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额 × 10% - (期初库存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月末库存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10%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进口环节==
应纳税额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税额) × 10%
==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王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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