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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行政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4〕826号 2004年6月25日 执行 | 2004年6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行政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4〕826号 2004年6月25日 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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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的认定”程序取消后,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大征管力度,对金银首饰经营单位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经常性专项检查。 | 二、“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的认定”程序取消后,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大征管力度,对金银首饰经营单位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经常性专项检查。 | ||
[[Category:2004|6]][[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 | {{wiki置底}} | ||
[[Category:2004|6]][[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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