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69
个编辑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3年3月1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 2023年3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
无编辑摘要 |
||
第121行: | 第121行: | ||
附件:[[#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名单|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名单]] | 附件:[[#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名单|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名单]] | ||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名单== |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名单=== | ||
北京市:通州区、大兴区 | 北京市:通州区、大兴区 | ||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