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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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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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3〕785号  2003年7月2日  执行
2003年7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3〕785号  2003年7月2日  执行
2024年12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修改和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  2024年12月27日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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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各级税务机关应将本通知中涉及纳税人的事项在办税服务厅公告,并认真做好对纳税人利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辅导工作。
  六、各级税务机关应将本通知中涉及纳税人的事项在办税服务厅公告,并认真做好对纳税人利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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