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宅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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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每月15日前,以住宅开发项目为单位如实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土地增值税申报表》及附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每月15日前,以住宅开发项目为单位如实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土地增值税申报表》及附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非住宅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按照本条办理。
  '''非住宅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按照本条办理。'''


  七、本办法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第36行: 第36行: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土地增值税申报表》及附表'''
  附件:
 
  '''1.[https://pan.baidu.com/s/19iMw2SoieITK0-hKQUZRxA?pwd=cs2f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土地增值税申报表] 提取码:cs2f'''
 
  '''2.[https://pan.baidu.com/s/1o1PdTeH1KAZ5qI7ekwOYww?pwd=p9kt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土地增值税申报表》附表] 提取码:p9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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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10|O]][[Category:上海市地方税务局]][[Category: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沪]]
[[Category:2010|O]][[Category:上海市地方税务局]][[Category: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沪]][[Category:保障性住房|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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