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预备役部队营房建设所涉耕地占用税 契税的批复: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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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02年11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预备役部队营房建设所涉耕地占用税 契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2〕956号  2002年11月8日  执行 =正文=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预备役141师高炮团营房建设用地征税问题的请示》(陕地税发〔2002〕9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十二…”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02年11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预备役部队营房建设所涉耕地占用税 契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2〕956号  2002年11月8日  执行 =正文=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预备役141师高炮团营房建设用地征税问题的请示》(陕地税发〔2002〕9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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