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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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如何办理备案撤回。研发机构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事项的,应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撤回。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结清退税款后,办理备案撤回。外资研发中心在退税资格复审前,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已不符合研发机构的条件,应自条件变化之日起30日内办理退税备案撤回。
  (二)如何办理备案撤回。研发机构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事项的,应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撤回。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结清退税款后,办理备案撤回。外资研发中心在退税资格复审前,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已不符合研发机构的条件,应自条件变化之日起30日内办理退税备案撤回。
  五、研发机构如何进行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
  五、研发机构如何进行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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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发机构申报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如果发现“审核中发现疑点,经核实仍不能排除疑点”“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退税”等情形,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发函调查或其他方式调查,在确认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且发票所列设备已由上游按规定申报纳税后,方可办理退税。
  研发机构申报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如果发现“审核中发现疑点,经核实仍不能排除疑点”“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退税”等情形,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发函调查或其他方式调查,在确认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且发票所列设备已由上游按规定申报纳税后,方可办理退税。
  八、已退税的国产设备转移或移作他用如何处理?
  八、已退税的国产设备转移或移作他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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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23|D]][[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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